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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莲小说的叙事魅力——读《听见》

来源:《民族文学》 | 白草  2017年11月14日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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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莲的小说自有一种吸引力,只要你拿起来开始阅读,无论短篇还是中篇,准会跟着叙事进程走,似乎被牵引着,不由自主,也不能自已,直到篇终掩卷,才回过神来,回到现实境地。即使读她的长篇小说《马兰花开》,一部40万字的作品,一旦读进去了,并不觉得疲倦,反而读得有滋有味,兴味十足;不读完毕,总感到有一件事情未能终了,放心不下。

她的每一篇作品,基本上会满足一种阅读期待。一个作家,甚至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难保不写一二篇差劲的作品,就作家的写作景况而言,亦属正常。但是,在马金莲这里,或许她的有些作品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憾,有不尽人意之处,却不能说她有某一篇作品是差劲的。

她的每一篇作品,都是结实、饱满的。

这里一定有着某种令人感到兴趣的原因,值得一探究竟。说马金莲是一个有天分的作家,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她以量多质优的作品证明了自己就是一个极具天分的作家。

亦不能从外在界定或固定标准上探寻,比如,视她为80后作家,看她为女性作家,或目之为少数民族作家,均无法说清其魅力之因。马金莲早已超越了这些外在标签,她关注的生活范围要广阔得多——已有的作品表明了,凡她所感兴趣的生活,所熟悉的人物,都会进入视野,纳入笔底。《老人与窑》里,她会写一个老人的命运;《长河》中,她又通过日常生死写出一个民族的历史。任何外在的现成的概念,似都难以恰切地说明她的创作。

那么,或许可以说,她的小说的魅力,源于一种精纯的叙事艺术。马金莲懂得调动一切相关的叙事手段、技巧,于合适的时机、场合,安排适宜的视角、人物,事件、活动以及氛围,恰到好处,然后综合成为一种叙事艺术。她不久前发表的中篇《旁观者》,一开篇即让一位年轻的母亲逗引起了一种阅读兴趣——年幼女儿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我们读者也会心情紧张地跟随着这个母亲,来到了当地医院。这当然是一个小小的技巧,急促的节奏,慌张的氛围,一切皆为题中应有之义。它让年轻母亲充当“旁观者”的角色,同时,也让读者做一个旁观者,观看对面床位上一个在工地上摔断腿的农民工的命运。这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事件,几十万元赔偿金买断了一个断腿农民的命运。而在结尾之际,旁观者想到自己的亦为民工的丈夫,那种关切之情,饱含着深深哀伤;于结尾之时,在同一命运中,一切相关人等包括旁观者,均合而为一。4年前发表的长篇小说《马兰花开》中,叙事的底色、结构、氛围,产生着一种张力、一种魅力。叙事上的丰赡,令人在阅读中亦感受到,原来枯燥的日常生活,倘若多看一眼,即使夹缝之中亦无处不生机。唯有熟练的叙事技巧,才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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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莲的有些作品,写得好,可说之处亦很多;也有一些作品,写得更好,可就是不知它好在哪里,如何去说它的好,这部新写的中篇小说《听见》,便是。初读之下,觉得它似乎没有技巧,甚至感觉不到结构、描写等方面因素,只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文本。而且,它所写到的事件,也是日常生活尤其媒体和网络中最常见、常见到令人麻木因而可以无视的事件。可一气读下来,禁不住心生悲愤,悲愤之余,又忍不住要多想一点什么。事情其实过于简单,几句话可以概括——

一个年轻有为的中学教师,太年轻了,年轻到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于冲动之下打伤学生的耳朵,由此引发了连串反应:家长讹钱,学校停课,同事轻蔑,网络攻击,种种打击下,最后以楼上的一跃而结束了生命。

就是这样一个事件,一个几句话可以说尽的事件,一个甚至也可以用短篇篇幅去写的事件,马金莲动用了三四万字的中篇来写,叙事上平实,从容;不温,也不火。便是出现戏剧性的转折,比如,学生耳朵里竟然插着一支去帽的钢笔;比如,家长索取赔偿金时的冷酷态度,皆在安排很好的调度中和情理之中。

小说究竟好在哪里?尝试一说。

首先,它敢于写一个人人熟悉的日常性事件。日常生活的凡庸性、琐屑性,会把一种悲剧同样凡庸化、琐屑化。习见常闻,司空见惯,更会造成诸多盲区。因而写一个日常性事件,则不仅需要一种勇气,还得一种艺术上的底气。不必说什么艺术的“陌生化”理论,有勇气烛照生活盲区的作家,是在用心看,看见了常人看不见的,亦看见了同行作家所忽略掉的。

其次,《听见》内部有一个强大的艺术逻辑,它运用了这个逻辑,于杂乱、无理、蛮横、冷酷的生活现象中,找到了、并呈现了真实的生活逻辑:看呐,于你们眼中以为的罪不容赦的所谓“体罚”恶行,其实乃是一个身为教师的年轻人,冲动中,以掌击打了另一个身为学生的年轻人;前者充满热情,对事业、对未来信心十足,满怀理想,而后者,一个总是长发披面的少年,仅仅有点厌学倾向,也有一点点偏执,故意给老师找点小别扭,如此而已。再看,一层层剖开停课、讹钱以及根本没有底线的网络喷子们的搅混水局面,在你们想象中以为的十恶不赦的罪行,其实无非是一个年轻人于冲动中对另一个年轻人的拍打,而这个年纪稍长的年轻人甚至想好了、设计好了,只想“绅士”般地拍拍更年轻者的后背而已。他太单纯了,还没有足够的时间从生活中、从惯习中尤其从同行那里学习人情世故,以明哲保身;他单纯到拿学校课本中所学理论,去对付一个自己再过数年可能也像其他教师一样对之根本不感兴趣的学生。生活与理论,这二者间形成一种悖论,简直就是一个反讽。可惜,这个年轻教师再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经验了,去经验一种由单纯向世故滑落的轨迹。

这便是《听见》,在它艺术的观照下,照出了生活的真相,照出了生活的阴影,更照出了悲剧的原点。

更有可说者:一掌不至于致人残废,遑论置人于死地,因而一掌于伦理上亦不为罪行。一掌只能算一个小小过失。在停课处分、同事轻蔑、恶意讹钱以及网络喷子的攻击下,以一掌过失而殉了生命的年轻人,他是无罪的。那些理由充足、道理在握的人,才真的有罪,是制造罪行者,然而借用鲁迅先生的话,这些人竟然是“无主名”的,恰如“无物之阵”,谁要撞了进去,只有死路一条。在年轻教师赴死的途路中,也曾出现过一点亮色、一丝希望,班长——一个更为单纯的少年,他一路见证了形形色色的面孔,见识了奇奇怪怪的不公;他看清了一个班级中至为日常的芝麻大小的事情,如何一点一点地洇渗、扩大。他纯净的目光中,有一种令年轻教师备感安慰的温暖,后者凄然地接受了生命中最后的温暖。

小说结尾的“听见”意象颇具寓意:合力作恶的氛围中,厌学的年轻人这回可真是不知所措,于逃往省城的路途中,内在意识“听不见”了。

倘若多说一句,作为小说人物之一,长发学生性格形象多少有点模糊,这是无可如何的,他原本自挨掌击之后,即被当作了工具,被攻击对象消失了,他的使命、功能也当一并消失。大幕落下,烟尘散尽,当一切终归平静之后,一个被亲人忍心当成谋利工具的少年,他的价值,实在不值一提,亦分文不值。在小说中,长发少年当然系主要人物之一,作家着力刻画之,此不待言。可他就像一个在背景上活动的影子,轮廓清晰,却不辨眉目。

那么,是否可说,这个“听见”的寓意,仿佛本来完美的整体上,突然多出来了一个枝节,未显示出多层意味,反而显得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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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莲小说叙事上的魅力,不单单表现在叙事技巧、结构、视角等方面,技术性因素是必要的,却非主要的。犹如一株大树,枝繁叶茂,生机四溢,其看不见的根部实则坚劲有力,才至关重要。对世情的明察,对人心的悲悯,总之,一种关怀,一种深情,或许才是她的小说叙事魅力的内核和根源。

曲尽其致地描写出世情,看似把善恶美丑的判断交付与读者,实则此种判断已经判然分明了,就在细节中,就在形象描写中。《听见》里学生家长,也是一个出身农村、老实本分的小学教师,本不当同类相逼。可是,架不住亲戚友人的撺掇,一点点地把人性的贪欲勾连出来了。在这里,马金莲那种冷峻到冷酷的对世情人事切割般的描摹手段,呈现了一个好人如何慢慢露出恐怖相,读后令人悚然。这种贪欲膨胀时,它专以消灭美好为代价:两个年轻人,结果一死、一出走。同为人父,年轻教师的父亲,一个老实的农民,听到儿子以命抵债,一掌打了过去,又令人感到某种辛酸的温情——哪怕微贱如蝼蚁,于爱我者心目中,生命依然为珍重。在对世情的观察和描摹中,作家的判断与读者阅读所期望得到的判断,若合符节,分毫不差。是的,当我们阅读了一部小说后,如果还分辨不清善恶美丑,这种阅读便是无效的、徒劳的。而在马金莲的小说中,我们得到了本想得到的,甚而至于超出了预想。

《听见》在至深处,弥漫着一种悲悯情怀。

《听见》没有着意于技巧的痕迹,正是有着高明的技巧在。

《听见》也多少显示了马金莲小说叙事的一个基本特点:人物、事件、背景、活动等等,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没有晦涩之处,没有故作高深处;不卖关子,不打伏笔;少巧合,无意外,像水一般清澈。

谁说清澈的水不是丰富、不是美呢;而如水一般清澈的马金莲的小说,读来就是感觉丰富蕴藉,有着说不尽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