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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的“未成年”特质辨析

来源: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 | 周才庶  2016年08月24日13:53

中国网络小说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越来越流行。不少作品成为文化产业争夺的IP,被改编成热门影剧,例如《盗墓笔记》《校花的贴身高手》《欢乐颂》《琅琊榜》《花千骨》等。在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中国网络小说表现出的“未成年”特质,尤其值得关注和思考。

网络小说的“未成年”特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写作主体年轻化。作者一般也就二三十岁,人生阅历、写作经验尚待丰富。且网络文学竞争遵循苛刻的丛林法则,只有不断写作才能持续获得关注。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稚嫩的“网络写手”为了吸引读者,不得不争分夺秒地码字、更新,在追求速度和数量的同时,往往难以兼顾深度和质量。

其次,文本显示出生长的力量。网络小说热衷于描绘虚幻世界、讲述奇异故事,在书写规范、文体语言上迥异于传统文学。网络小说的文本生成速度极快,具备随时更替的表达活力,新造或强化了一些网络用语,例如“虐心”“爆表”“赶脚”“无节操”“小清新”等。这些词汇大多不够精美,未必会被社会长久接纳,但在语言的社会演进中发挥着一定作用。

再次,读者年龄偏轻,社会构成复杂。他们在疾驰的地铁上、逼仄的出租屋内、开小差的课堂上等各种场合饶有兴味地阅读,放飞天马行空的想象,舒缓一天的生活压力。这种阅读,往往是一种草根化、轻松化的休闲体验,疏离于文化教谕和社会规训,彰显着个体的娱乐精神,传递了城镇新一代平民的审美诉求。

网络小说的“未成年”特质,一方面意味着尚未步入成熟的发展轨道,在遣词造句、叙事手法、文学意境、思想内涵上有待提高,一方面意味着充满新生活力,有望积极迸发。目前,网络小说正处于文学生产和创作的初级阶段,恰如人所经历的青春期狂热和躁动。这个过程,需要业界清醒的认知和社会普遍的包容。